發文日期:2024/05/22 發文組織: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
有關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之租屋服務事業,其依計畫相關規定辦理社會住宅代租代管住宅租賃契約到期之續約,應依不動產經紀業管理條例第24條之1第1項規定申報登錄成交案件實際資訊之解釋令,業經內政部於113年5月3日以台內地字第1130262176號令訂定發布,如需發布令,請至行政院公報資訊網(https://gazette.nat.gov.tw)下載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。
檔案下載:113067函附件-內政部台內地字第11302621762號函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