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息公告 » 有關105年1月1日實施新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適用疑義1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發文日期:2016/01/25
發文組織: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

 

有關105年1月1日實施新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之適用疑義1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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