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息公告 » 有關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實施聯賣制度之規範說明」業經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4年12月29日以公服字第10412611781號令廢止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發文日期:2016/01/07
發文組織: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

 

有關「公平交易委員會對於不動產經紀業實施聯賣制度之規範說明」業經公平交易委員會於104年12月29日以公服字第10412611781號令廢止,並自即日生效,請查照並轉知所屬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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