訊息公告 » 有關新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104年10月1日實施前受有委託銷售案件仍適用修正前之版本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
發文日期:2015/07/30
發文組織:高雄市不動產仲介經紀商業同業公會

 

有關新修正不動產說明書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於104年10月1日實施前受有委託銷售案件仍適用修正前之版本,詳如說明,請 查照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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